六盘水市林业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和
网站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提出的各项政务公开、网站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做好市林业局2023年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切实增强市林业局信息公开质量,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在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段为 2023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三、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共10个。分为局内设机构7个,直属事业单位3个。(具体考核指标详见附件 )
(一)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绿化和产业发展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灾害防治科、森林资源管理科、人事科。
(二)直属事业单位: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市自然保护地工作中心、市林业生态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建设、依申请公开信件办理、网站工作五方面内容。考核以百分制计分,每项指标按要求完成考核内容不扣分,未完成考核内容的按相应标准扣除分数。
四、考核结果运用
由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各科室(院、中心)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最终考评结果作为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奖二次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结果运用,计入科室考核成绩。
科室考核分为“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根据考核得分高低,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参加考核对象数30%的比例评定为“好”等次。考核得分排名靠后,分值差距较大,应评定为“一般”等次;考核得分排名末位,且发生涉及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等事件(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应评定为“差”等次。最终等次评定由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报送局党组审核决定。
附件:六盘水市林业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和网站工作考核指标
附件:
六盘水市林业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和网站工作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评分标准 | 责任科室(院、中心) | 考核分值(分) |
政务公开日常重点工作推进 (28分) | 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未按要求推进落实以市人民政府、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部署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出现一次扣1分。 | 办公室 | 3 |
政务公开方案制定 | 未按要求及时制定、发布、报备2023年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扣3分。 | 办公室 | 3 | |
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 | 按照市人民政府、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未完成一项扣2分。本指标扣完为止。 | 办公室 | 4 | |
年度报告 编制 | 1.按要求及时报送、发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未完成扣2 分。2.年报内容应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 项内容,如有漏项,扣2分。3.统计数据存在明显错漏,内容应付了事,文字抄袭外地或往年年报的,扣 2分。 | 办公室 | 6 | |
政策解读 | 1.由本单位代市政府起草的六盘水府发、六盘水府办发和六盘水府办函类的重大民生政策公开文件,在文件印发前,主动向对口联系的市政府办秘书科室报送文件解读材料,确保解读材料或解读方案与政策文件同步报送、同步发布,未完成一件扣2分;2.解读材料不能简单在原文基础上作压缩,如发现一件扣2 分。本项指标扣完为止。 | 各科室(院、中心) | 7 | |
常见问题知识库更 新报送 | 对本单位政民互动中最常见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做出答复,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报送问题和“标准答案”,各科室(院、中心)2023年起每季度至少报1 条,未完成1次扣1分。 | 各科室(院、中心) | 5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分) | 标准规范清单修订 | 结合本单位“三定”职责、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要求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修订,未完成扣2 分;将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具体责任分解到内部科室,未完成扣1分。 | 办公室 | 3 |
栏目信息 审核 | 各科室(院、中心)按照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领域信息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办公室按时保质保量报送重点领域栏目信息,未完成1次扣1分,本指标扣完为止。 | 各科室(院、中心) | 10 | |
信息更新 保障 | 重点领域信息栏目每个季度信息更新不低于2条,每少一条扣1分;全年信息更新不低于10条,每少一条扣1分(如季度已被扣分,年底将不重复扣)。本项指标分数扣完为止。 | 各科室(院、中心) | 7 | |
信息质量 保障 | 重点领域报审的信息如被查出有错别字、语述表述出现严重错误等情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指标不得分,此项指标为单项否决指标。 | 各科室(院、中心) | 单项否决 | |
政务新媒体运维(10 分) | 信息保障 | 政务新媒体每周更新少于2 次的,发现一次扣1 分。本项指标扣完为止。 | 办公室 | 6 |
信息报送 | 根据本科室(中心、院)工作职责,围绕惠及大众、普及群众等方面谋划,积极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报送经三审三校审定后的稿件,被采用一篇得0.5 分,最多不超满分。 | 各科室(院、中心) | 4 | |
信息审核 | 政务新媒体出现泄露国家秘密,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单项否决,政务新媒体运维指标不得分。此项指标为单项否决指标。 | 各科室(院、中心) | 单项否决 | |
平台管理 | 政务新媒体平台因管理不善、稿件审核不严、工作人员不认真负责等出现严重表述错误,引发严重负面舆情,单项否决,政务新媒体运维指标不得分。此项指标为单项否决指标。 | 各科室(院、中心) | 单项否决 | |
依申请公开信件办理(13分) | 信息公开 指南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未对公众如何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说明,扣 0.5 分;指南未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何办理作出说明,扣 0.5 分;指南没有提供申请渠道或提供的申请渠道不全,扣 0.5 分;指南所提供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机构不准确或者信息不完善,扣0.5 分。 | 办公室 | 2 |
依法答复 | 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纠错、负面政务舆情,每出现一件扣5 分。 | 各科室(院、中心) | 5 | |
规范答复 | 在省级政务公开 2022年第三方评估中,发现未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扣2 分;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但存在处理决定不适当、引用法条不准确等问题,扣2 分;答复格式不规范扣1 分;提供的申请渠道不畅通扣1 分。 | 各科室(院、中心) | 6 | |
网站工作 (29分) | 信息报送 | 各科室(院、中心)每月向办公室报送2条业务信息,每少1条扣1分,扣完为止;报送的信息被市政府采用1条得0.1分,最多不超过满分(采用信息记入科室报送的信息质量)。全年结合本科室工作重点、社会热点和重大决策开展1次以上征集调查,同步报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网站管理科,征集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反馈结果,对未采纳的意见要反馈未采纳理由,未完成不得分。 | 各科室(院、中心) | 7 |
组织保障 | 按照《六盘水林业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落实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做好审发记录,建立台账管理。无审发记录扣0.5 分,未建立台账管理扣0.5 分。 | 办公室 | 3 | |
省、市安排网站方面工作落实情况(如工作提示单、错别字整改、抽查报告整改等),未完成一次扣 1分,扣完为止。 | 办公室 | 5 | ||
联动发布 | 按要求转载重大政策、重要信息等情况,每发现1 次不及时或不准确扣0.1 分,扣完为止。 | 办公室 | 1 | |
办事服务 | 参照市人民政府办事服务考核指标。 | 各科室(院、中心) | 2 | |
信息更新量 | 部门网站每月信息更新量不少于20 条,未完成一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 办公室 | 2 | |
留言办理 | 参照市人民政府留言办理考核指标。 | 各科室(院、中心) | 1 | |
安全防范 | 1.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内容失真、泄密、政治方向错误、暴力色情等信息安全事件的,最高扣1分;2.安全事件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 0.5 分。 | 各科室(院、中心) | 2 | |
省电子政务网应用方面 | 1.全局干部职工每月登录台账记录5次以上。 2.全局干部职工每月使用移动端登录使用协同1次以上,每月登录贵政通1次以上,每月登录协同达16次以上。 3.每月点击“pg电子直营店的公告”“学习园地”三次以上。 以上四项指标每月不达标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各科室(院、中心) | 6 | |
加分指标 | 解读创新 | 鼓励各科室积极采用图片、视频、h5等方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除文字解读形式外,如有图片解读一份加1分;如有h5、视频等解读一份加2分。(注:图片、h5、视频等方式的解读材料,在报送文字解读材料时一并报送) | 各科室(院、中心) | 3 |
宣传推广 | 1.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受到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省政府办公厅表彰的,每次加 0.5 分,最高加2 分; 2.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府网站被人民日报、贵州日报、中国政府网、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主站、贵州新闻联播正面专题报道的,每次加0.5 分,最高加1.5 分; 3.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 0.5 分,最高加1.5 分; 4.该指标累计最高加5 分。(注:考核时,提供加分印证资料) | 各科室(院、中心)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