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林业局关于2021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工作法律法规;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指导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执行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和市级资金以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4.完成市委、市政府、省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内设机构:
本单位内设科(处)室7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绿化和产业发展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灾害防治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政务服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门编制数为63个,其中行政(参公)编23个、事业编40个。目前,在职职工50人,离退休职工22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21年,本部门总收入1683.57万元,较上年减少213.13万元,主要是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和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3.06万元,较上年减少31.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40.51万元,较上年减少182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总支出1683.57万元,较上年减少213.13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减少。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1万元,较上年减少1.66万元;农林水支出1581.83万元,较上年减少20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3万元;减少节能环保支出3.59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21年,本部门总收入1683.57万元,较上年减少213.13万元,主要是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和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840.51万元、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3.06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1万元,较上年减少1.66万元;农林水支出1581.83万元,较上年减少20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3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21年,本部门总支出1683.57万元,较上年减少213.13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减少。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793.96万元、项目支出877.47万元、其他支出12.14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1万元,较上年减少1.66万元;农林水支出1581.83万元,较上年减少20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71.43万元,较上年减少209.6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减少。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3.06万元,较上年减少31.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28.37万元,较上年减少178.48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671.43万元,较上年减少209.6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减少。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1.43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1万元,较上年减少1.66万元;农林水支出1569.69万元,较上年减少205.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3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843.06万元,较上年减少31.13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减少。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793.96万元、项目支出49.1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1万元,较上年减少1.66万元;农林水支出741.32万元,较上年减少3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793.96万元,较上年增加16.0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32.2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9.89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5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57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668.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5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1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牌号:贵bbu758/贵bbu710/贵bnh339/贵b3c068),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28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1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0.35万元,较上年减0.05万元,主要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铺张浪费,厉行节约。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7.63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8)。
2021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21.35万元。其中:办公费3.07万元、印刷费0.3万元、差旅费3.5万元、会议费0.2万元、维修(护)费0.61万元、水费1.8万元、电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8万元、其他费用1.6万元。
(二)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未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详见附件2)。
2021年,本部门共有预算项目3个,项目名称分别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林业工作指导检查宣传经费、驻村轮战干部补助和工作经费。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1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4辆,账面价值97.86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1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470平方米,账面价值47.67万元,办公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1年,本部门无大型设备占用情况。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1年,本单位无相关情况。
(六)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六盘水市林业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2.六盘水市林业局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表
六盘水市林业局关于2021年预算及“三公”
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工作法律法规;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指导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执行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和市级资金以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4.完成市委、市政府、省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内设机构:
本单位内设科(处)室7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绿化和产业发展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灾害防治科、森林资源管理科(政务服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门编制数为63个,其中行政(参公)编23个、事业编40个。目前,在职职工50人,离退休职工22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21年,本部门总收入1683.57万元,较上年减少213.13万元,主要是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和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3.06万元,较上年减少31.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40.51万元,较上年减少182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总支出1683.57万元,较上年减少213.13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减少。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1万元,较上年减少1.66万元;农林水支出1581.83万元,较上年减少20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3万元;减少节能环保支出3.59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21年,本部门总收入1683.57万元,较上年减少213.13万元,主要是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和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840.51万元、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3.06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1万元,较上年减少1.66万元;农林水支出1581.83万元,较上年减少20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3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21年,本部门总支出1683.57万元,较上年减少213.13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减少。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793.96万元、项目支出877.47万元、其他支出12.14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1万元,较上年减少1.66万元;农林水支出1581.83万元,较上年减少209.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71.43万元,较上年减少209.6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减少。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3.06万元,较上年减少31.1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28.37万元,较上年减少178.48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671.43万元,较上年减少209.6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减少。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1.43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1万元,较上年减少1.66万元;农林水支出1569.69万元,较上年减少205.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3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843.06万元,较上年减少31.13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减少。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793.96万元、项目支出49.1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1万元,较上年减少1.66万元;农林水支出741.32万元,较上年减少34.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3万元,较上年增加1.3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793.96万元,较上年增加16.0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32.2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9.89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51.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57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668.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5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1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牌号:贵bbu758/贵bbu710/贵bnh339/贵b3c068),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28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1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0.35万元,较上年减0.05万元,主要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铺张浪费,厉行节约。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7.63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8)。
2021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21.35万元。其中:办公费3.07万元、印刷费0.3万元、差旅费3.5万元、会议费0.2万元、维修(护)费0.61万元、水费1.8万元、电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8万元、其他费用1.6万元。
(二)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未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详见附件2)。
2021年,本部门共有预算项目3个,项目名称分别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林业工作指导检查宣传经费、驻村轮战干部补助和工作经费。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1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4辆,账面价值97.86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1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470平方米,账面价值47.67万元,办公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1年,本部门无大型设备占用情况。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1年,本单位无相关情况。
(六)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六盘水市林业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
2.六盘水市林业局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