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国家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测、研究、评估、申报工作;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保护、修复、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自然保护地的项目谋划、申报及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六盘水娘娘山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修复、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三)负责编制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发展、利用规划;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监测、评估;负责陆生野生动物救护、饲养、繁育、利用以及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指导全市生物林业多样性保护、调查、监测工作;指导全市湿地修复工作;承担六盘水市野钟黑叶猴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工作。
(四)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的科普宣传教育和有关人员培训;开展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
(五)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电话:0858-8200502
联系人:丁武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