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要求、《六盘水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和《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提示》要求,由六盘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编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六盘水市林业局网站(http://lyj.gzlps.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盘水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钟山大道西段551号;邮编:553001;联系电话:0858-822251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六盘水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六盘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优化公开平台,梳理公开内容,全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满足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以建设林业生态成效为中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增强公开时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建设持续向好发展。
(一)主动公开。围绕《条例》明确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结合全市林业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紧紧围绕“大生态、乡村振兴”战略,全力公开林业重点领域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对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信息进行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全面、准确、及时的进行公开。2020年,通过政府网站、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政务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5条(单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225条、政务服务网40条、 政务公开栏48条、部门文件10个、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20条、人事信息6条、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4条、财务信息2条)。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如下:
一是主动公开单位机构信息。六盘水市林业局按照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pg电子直营店的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统一标准,及时公开机构信息,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市林业局机构信息,切实提升信息查找的便利性和直接性。二是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公开涉及林业调研,中央、省、市相关会议,pg电子直营店的公告等信息300余条。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六盘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相关制度,2020年公开制度有25条,包含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林地行政许可等相关制度,提高了民众的知情权。四是公开单位“放管服”信息。严格按照《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权责清单模板(2019年版)》的要求,编制发布《六盘水市林业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0年版)》《六盘水市林业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2020年)》。五是主动公开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公开市林业局2020年预算、2019年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并对全局财政收支情况按月进行公布。六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围绕林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与管理相关信息,切实让群众了解林业行业,熟悉相关制度法规,2020年林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9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了《市林业局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完善了公开审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明确了相关科室(站、院)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职责,基本形成了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及时梳理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统一按照公开事项、公开时限、公开渠道等10要素标准,依据市林业局权责清单、“三定”职责,梳理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1张,极大提升市林业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政府信息管理水平。二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修订和建立了《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市林业局政策解读制度》《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制度》等12项制度,制定《市林业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市林业局非公开信息目录》,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和程序,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三是建设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建设市林业局常见问题知识库,围绕群众较为关切的林业产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民生领域问题,集中公开常见问题知识库25条,切实提升政民互动效应。
(四)平台建设。一是做好单位门户网站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关于政府网站管理的有关要求,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优化完善单位门户网站,并顺利迁入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将市林业局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纳入单位政务公开考核管理,从公开内容、信息更新、功能建设等多方面加强全局政务新媒体的运用。2020年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5条,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在脱贫攻坚、林业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方面的传播作用。建立《市林业局网站管理制度》《市林业局政务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加强单位门户网站和公众号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五)监督保障。一是明确组织机构,强化任务落实。及时调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牵头统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均明确兼职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公开工作。二是对标公开要求,强化督查检查。对单位各科室加大监督力度,对各科室报送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出台的新文件新政策及时要求科室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三是对标评估要求,强化指标自查。对照202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要求,通过明确“专班、专人、专职”,对照各项评估指标,制定时间表和工作计划,对标对表、逐项清理,全方位补齐工作短板,把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做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 | 增2 | 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减5 | 5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94 | 0 | 0 |
行政强制 | 8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441.0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大突破,进步明显,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落实成效有差距。随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市林业局也制定了相关制度方案,但是工作推进上还有欠缺,工作实效仍与上级要求有差距,主要表现在重建设轻管理问题上,虽然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清单已经建立,栏目建设完整,但信息保障不足,部分科室没有很好的履行职责。二是工作积极性不高。市林业局办公室虽然分解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任务分解,但是各科室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不重视,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公开信息较为单一,很多工作往往需要办公室提醒,主动性还不够高。三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经过不断探索,市林业局政策解读的时效性明显提升,科室解读责任逐步增强。但是,有些文件在解读过程中存在“有形无实”问题,解读方法缺乏群众思维,解读的精准性和实用性仍有待提高,质量还有待提升。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工作落实,推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按照市林业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再次梳理政务公开清单目录,明确梳理标准、理出时间表和任务图,着力解决公开内容质量不高、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提升公开质量。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各科室参与的积极性。按照国家、省和市要求,加大政务公开督查力度,指导各科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明显提升。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做好政策解读。针对政策解读质量差问题,市林业局将重点围绕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规划以及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开展针对强、操作实的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培训的精准性,提升培训效果和政策解读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