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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发布时间: 2021-12-30 来源信息: 省林业局
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需到项目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使用林地申请; 2.《使用林地申请表》; 3.如申请者为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为企业或其他单位、组织,提供机构代码证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立项文件或批准项目实施的文件; 5.《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使用林地两公顷以上(含两公顷)或者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等重要生态敏感区的编制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两公顷以下且不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的填写林地现状调查表); 6.项目存在违法使用林地的,提供县级林业部门出具的案件查处报告;属行政案件的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属刑事案件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决定书或者不予立案通知书。 7.项目如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自然遗产地、重要水源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许可文件。 8.项目如涉及使用国有林场林地,需按照《贵州省国有林场条例》的要求完成“占一补一”工作,并提交国有林场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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